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勘察设计质量、建筑抗震设防审查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建筑抗震设防审查情况综合检查的通知》(苏住建设〔2017〕7号)要求,我局于2017年6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对全市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建筑抗震设防审查情况等综合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综合检查范围为在我市从事勘察设计业务活动的部分勘察设计企业、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我市审图机构以及建筑抗震设防审查情况等。列入本次检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共103家(其中本市企业70家,外地企业33家),每个受检单位被随机抽检了2个勘察设计项目,对20家受检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主要检查了企业的资质状况、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情况、勘察设计文件的规范性、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市场行为等内容;对全市9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抽取了18个房屋建筑工程(每家审图机构公建、住宅各1个),组织专家对抽检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质量情况、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以及项目完成单位的勘察设计市场行为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所有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大部分受检企业对本次检查都非常重视,认真准备并按时报送检查材料,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质量总体情况较好,勘察设计市场较为规范。
1.勘察设计质量总体较好,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本次抽查的18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勘察未发现有违反“强条”问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暖通等专业发现的违反“强条”共计86条次,每万平方米违反“强条”1.30条(每项工程违反“强条”4.8条),与往年平均违反“强条”基本持平。大部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严格管理、合法经营,从业行为较为规范。
2.施工图审查工作较为规范,把关作用明显。绝大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查程序开展工作,审查人员认真负责,对“强条”的判定较为慎重,审查意见条理清晰、用词严谨,引用条文恰当、准确;复审把关认真, 意见明确,审查意见与变更、修改均能闭合;审查把关作用明显,本次抽取的18项工程中绝大多数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都经过施工图审查得到了纠正,其中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都被明确指出并得到了纠正;本次抽查项目中,未发现审查机构有错审情况,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吴中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无漏审,审查质量较好。
3.建筑抗震设防审查质量总体较好,审查意见基本落实到位。审查人员认真负责,审查意见用词严谨、规范。绝大部分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够在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中落实抗震设防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能做到参与抗震设防审查的专家与施工图审查专家衔接一致。
4.建筑抗震设防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受检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部符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抗震设防要求。
二、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综合检查,发现全市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及工程勘察设计的市场行为等方面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部分受检单位不重视本次检查,材料报送不及时。部分受检企业对检查不重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检查材料或申报的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尤其是部分外地勘察设计单位未报送检查材料。
2.部分受检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配置不达标。由于专业技术人才流动频繁,部分受检企业未能及时引进、补充技术骨干,致使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的资历、数量不能满足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标准。
3.部分受检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勘察设计质量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受检企业内部质量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或者执行不到位,勘察设计文件无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未执行三级校审制度,跨专业校审、签字现象仍然存在。实际参与项目人员与合同备案人员不一致,且未及时补充备案。抽查的18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大部分项目都存在违反“强条”情况,未能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审查,个别项目多次复审才通过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4.施工图审查存在漏审现象。部分已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仍存在漏审现象,建筑、结构专业漏审较其他专业为多。审查机构的服务效率、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还需进一步提升和加强。
5.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完全落实抗震设防审查意见。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参与抗震设防审查的专家与承担该项目施工图审查的专家不一致,抗震设防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对接不到位。
三、整改要求
(一)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或专业技术骨干不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详见附件1),须于
(二)未申报检查材料的企业(详见附件1),须于
(三)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详见附件1),对照检查意见,于
(四)对本次抽查的18个建筑工程项目,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根据专家检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
(五)对抗震设防审查存在的问题(详见附件2),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照检查意见,切实进行整改,于
(六)逾期未报整改材料或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视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并根据《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在2018年度企业信用考评中予以扣分。
联系人:丁红雁(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65211682;
汪福辉(抗震办公室),联系电话:65243692。
附件:1.苏州市勘察设计市场综合检查结果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